(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人数。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视需要对事项实施进行检查、评价。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公司战略与投资部是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
战略委员会根据主任委员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会议可以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指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保存,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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